哈尔滨师范大学2023年4月公开招聘少数民族辅导员3名公告
按照《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相关规定,根据我校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少数民族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学校简介
哈尔滨师范大学创建于1951年,是黑龙江省教育、艺术、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是黑龙江省“双一流”建设项目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是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是黑龙江省唯一入选首届“全国文明校园”的高校。
学校设有25个学院,80个本科招生专业,建有一批省级重点一级学科(群)和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学校具有完备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体系,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是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材料科学、化学学科进入ESI学科全球学科排名前1%,并跻身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行”500强。在黑龙江省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项目遴选中,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美术学、外国语言文学、地理学等6个学科入选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省优势特色学科);世界史、数学、物理学、生物学等4个学科入选培育学科(基础学科),教育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入选培育学科(急需空白学科)。马克思主义学院是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校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省级重点专业18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6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3个。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专业教师队伍,有多名教师入选国家“万人计划”等。(学校简介详见http://www.hrbnu.edu.cn/)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岗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
(二)招聘名额:3人。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了解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和暴力恐怖主义,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二)中共党员。
(三)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四)少数民族,能够熟练使用汉语和维吾尔语(或哈萨克语)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服务工作。
(五)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9日。一般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及以下(1995年4月10日至2005年4月9日期间出生)。
(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七)受到校规校纪处分,正在处分期间的,以及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不可报考。
(八)在校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或有新疆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25日16:00。
咨询电话:0451-88060278。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报名电子邮箱为hsdaybol@163.com。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报名表》、《哈尔滨师范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政审表》,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姓名+应聘辅导员+民族+硕博英才网”,否则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核
学校审核应聘人员信息,结合岗位要求择优筛选出合适人选进行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
学校通知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确认。
(四)考核
1.考试形式和内容:
①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先笔试后面试,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需进行心理测试。
②笔试: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根据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经学校研究决定,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站主页“人才招聘”栏目(http://gkzp.hrbnu.edu.cn/zp.html#/)公示3个工作日。
③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评委中三分之一及以上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以下的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④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⑤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具体考核事宜将通过邮箱及电话方式反馈,请应聘者关注网站及个人邮箱,保持电话畅通。
五、学校审批及公示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报学校审批。对拟录用人员在哈尔滨师范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目(http://gkzp.hrbnu.edu.cn/zp.html#/)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六、录用及待遇
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七、相关说明
(一)录取并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由学校负责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并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学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解除聘用合同。
(二)录用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及人事档案,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信息负责。学校对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录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招聘过程中有关事宜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本公告由哈尔滨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88060278
电子邮箱:hsdaybol@163.com
监督电话:0451-88060920
监督邮箱:hsdjjjcc@126.com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3年4月8日
原文出处:
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F8BB708F9803B9A6E0530A0012AC6574&selected=zp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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