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贸学院2024年9月高层次人才、银龄教师招聘启事
一、学校概况
郑州经贸学院前身为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成立于2003年4月,于2020年6月30日转设为郑州经贸学院,系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由河南省教育厅主管。
学校现有学科涵盖管理学、经济学、工学、艺术学、文学、法学等六大学科门类,现有本科专业51个,专科专业32个,逐渐形成了以经济管理类专业群为主体,以智慧制造和计算机与人工智能类专业群、艺术设计和传媒类专业群为两翼的“一体两翼”优势学科专业(群)发展格局。现有河南省重点建设学科5个,省一流本科专业6个,省民办高校学科专业建设资助项目11个,省民办高校品牌专业9个,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3个,省一流本科课程15门,省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个,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课程3门,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9门,省课程思政样板课程5门,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6个。
学校立足郑州,面向河南,辐射中原,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特色创品牌,以质量谋发展”的办学理念,积极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技兴校”战略。
近年来,学生在全球品牌策划大赛、全国电子设计竞赛、全国数学建模大赛、全国“挑战杯”大赛、全国大学生“恩智浦杯”智能汽车竞赛等各类比赛中屡创佳绩,获奖层次和数量均在我省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5%以上,且就业质量不断提高,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青睐和广泛赞誉。
建校以来,学校不断加强内涵建设,办学条件日益改善,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成效显著,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赢得了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学校先后被授予“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河南省优秀民办学校”“河南综合实力10强院校(民办高校)”“河南省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建示范基地建设单位”等30余个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高层次人才、银龄教师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高校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身心健康,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岗位适应能力。
2.岗位条件
(1)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
(2)具有高校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者,学历可适当放宽;
(3)按国家相关规定正式办理完成退休或提前退职(退役)手续的银龄教师。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情形。
以上招聘岗位信息随着招聘的进行实时更新递减,请以学校官网公布的招聘启事为准。
三、待遇与福利
聘任年限: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实行合同聘用制,教师首个聘任期限为3年。聘任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符合聘任要求者均予以续聘。
薪资水平:实行结构工资制,由岗位工资、职级补贴、课时津贴、人才津贴等构成,教授:年薪14.4-17.9万元;副教授、博士:年薪12.4-15.4万元;特殊人才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执行协议工资。
符合“智汇郑州”人才工程补助条件者,可享受每月1000-1500元生活补贴及 5-10万元的购房补贴。学校协助提供办理所需相关材料(具体标准以政府相关部门最新政策为准)。
保险福利:人事关系一经转入郑州经贸学院,即统一购买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加入教育工会,享受有关福利待遇。
住宿:学校可为在郑州市区及龙湖镇无住房的老师提供教师公寓。
户籍:需要在郑州市落户者,可以办理郑州市户口。
四、应聘须知
1.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
2.应聘方式:
请登录“郑州经贸学院人才招聘网”(方法1:进入郑州经贸学院官网,点击导航栏-【人才招聘】处。方法2:点击链接http://rsxt.zueb.edu.cn/zpNew/index.do)
高层次教师岗在【岗位搜索】处选择【高层次人才入口】,点击【搜索】。
3.具体注意事项详见 人才招聘主页《应聘注意事项》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镇双湖大道2号郑州经贸学院人事处
邮编:451191
联系人:丁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0371-62499606(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学校网址:http://www.zueb.edu.cn/
人才招聘网址:http://rsxt.zueb.edu.cn/zpNew/index.do
原文出处:
https://rsxt.zueb.edu.cn/zpNew/newsDetail.do?key=e5d6dd3a-12b0-44cf-991c-cebef0426d0a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文/图等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及方便产业探讨之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等事宜,请与我们联系。邮箱:shuobojob@126.com。
微信公众号
关注硕博英才网官方微信公众号
硕博社群
- 博士交流群:32805967
- 北京硕博交流群:290718865
- 上海硕博交流群:79953811
- 天津硕博交流群:290718631
- 重庆硕博交流群:287970477
- 江苏硕博交流群:38106728
- 浙江硕博交流群:227814129
- 广东硕博交流群:227814204
- 湖北硕博交流群:326626252
- 山东硕博交流群:539554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