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以及相关文件精神,拟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均为事业编制,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唐山学院2019年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0名,具体岗位详见《唐山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和年龄条件。
各选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必须具备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名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所受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应聘人员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要求为具体专业的,须一字不差;要求为“类”的,参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相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教学岗位、行政岗位要求本科、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对本科专业有特殊要求的依照招聘条件执行。
各选聘岗位年龄要求:凡涉及到年龄等其他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5.具备适应选聘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见《唐山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和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截止到现场确认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未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信息、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测评考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选聘信息
2019年12月18日- 24日,在唐山学院官网(http://www.tsc.edu.cn)及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发布选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1.2019年12月19日-25日应聘人员通过唐山学院人事处主页招聘系统注册报名(招聘系统网址:http://60.2.52.20:8002/),并按应聘须知填写有关内容。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简历附件上传要求
(1)上传简历附件必须是一个文件,本系统不支持多个文件上传且只保留最后一次上传内容(简历附件需以Word文档或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20M)。
(2)简历附件须含全日制高等教育各阶段所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最高学历学位的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的毕业证书必须提交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如有技术问题请通过应聘须知中的电话联系技术人员解决。
(三)现场确认
12月26日,本人持报名所需原件及复印件到唐山学院大学西道校区东院(大学西道与华岩路交叉口西行100米路北)A座203室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8:00。不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提交材料包括:
1.报名系统打印出的简历(须本人签字);
2.身份证;
3.全日制高等教育各阶段所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最高学历学位的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的毕业证书必须提交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学习和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及奖励。
第2至4项涉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完当场退回,复印件存档。
(四)资格审查
12月31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
资格审查结果在唐山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tsc.edu.cn/)通知公告专栏发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测评考核环节。
(五)测评考核
具体考核测评事宜另行通知。
(六)确定拟聘人选
依据心理测评结果及入围人选的综合测评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排名和岗位需求数额确定拟聘人选。
(七)体检
通知拟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八)综合考察
对拟聘人选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考察。
(九)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学校党委常委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审定。
(十)公示
考核结果和拟聘用人选信息在唐山学院官网(www.ts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在整个选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资格审查结果公告、测评安排等事宜一律通过唐山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tsc.edu.cn/)通知公告专栏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网站查阅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唐山学院人事处 孙老师
联系电话:0315-2792216
电子邮箱:tscrsc@163.com(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硕博英才网”)
唐山学院人事处
2019年12月18日
原文出处:
http://www.tsc.edu.cn/col/1421216934829/2019/12/18/15766307719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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