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2023年招聘专职辅导员12名启事
兰州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A类)。因事业发展需要,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专职辅导员、2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和1名心理健康教育岗位专职辅导员。博士研究生按照固定事业编制岗位管理,硕士研究生按照聘用制(A类)岗位管理。
一、招聘岗位
岗位1: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入住男生学生公寓,6人;
岗位2: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入住女生学生公寓,3人;
岗位3:从事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入住男生学生公寓,1人;
岗位4:从事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入住女生学生公寓,1人;
岗位5:从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入住学生公寓,1人。
二、招聘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二)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
(三)具有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的知识储备,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能力、文字能力、调查研究能力;
(四)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以证书时间为准),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博士研究生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两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大学期间参军入伍及参加研究生支教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国家基层服务项目且表现优异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岗位1、2、3、4要求在校期间有一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主要学生干部包括:学院学生党支部书记、校院两级团学组织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兼职辅导员、副班主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
(七)岗位3、4要求精通汉语和维吾尔语,能够熟练使用汉语和维吾尔语与学生进行交流沟通。维吾尔族和哈萨克族优先;
(八)岗位5要求本科、研究生阶段均具有心理学等相关专业背景。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1.具有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注册心理师资质;
2.具有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注册系统实习机构实习经历;
3.具有2年以上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一线工作经历;
4.临床实践200小时以上,并接受个体或团体督导30小时以上。
(九)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2.受过司法、行政机关处罚的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过校纪校规处分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国家和甘肃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将《兰州大学2023年专职辅导员招聘申请表》(附件)、相关材料扫描件(请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扫描整理在1个PDF文档中,并制作目录:身份证、中共党员证明、毕业证及学位证、现阶段在读证明、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相应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以压缩文件形式于2023年12月18日18:00前(过期不予受理)发送至xsczhk@lzu.edu.cn,邮件及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岗位X-专职辅导员应聘材料-硕博英才网”。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下一环节。
(三)笔试
岗位1、2、3、4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岗位5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专业理论素养。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与心理测试环节的人选。
(四)面试与心理测试
岗位1、2、3、4面试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岗位5面试答辩及模拟咨询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与咨询技能。
根据面试成绩、心理测评结果,分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的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与考察。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一般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考察环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试岗实习(两周)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师德师风、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等方面综合表现。
(六)确定拟聘人选
综合体检与考察情况,分岗位确定拟聘人选(含递补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选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报学校审批。应聘人员需于2024年8月1日前,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持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来校办理报到入职手续,逾期未报到入职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相关说明
(一)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包括基本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
2.其他福利待遇和权利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可按学校规定评聘职员职级、职称等;
4.享受子女入学入园待遇。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学术不端、师德失范、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岗位1、2:尹老师0931—8912154/5292993、13919920225
岗位3、4:古丽老师0931—5292221/8912221、15117091530
岗位5:郭老师0931—8915126。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人力资源部
2023年12月11日
原文出处:
https://news.lzu.edu.cn/c/202312/1076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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