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医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二批)
为满足学院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规定,甘肃医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人(事业编制),具体岗位列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4.年龄条件:博士研究生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为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硕士生和博士生不受年龄限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甘肃医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列表(第二批)》中的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rst.gansu.gov.cn)、“甘肃医学院网”(http://www.plmc.edu.cn)、“智联招聘网”(https://landing.zhaopin.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人才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5日-8月17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需将报名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电子版发送到学院公开招聘指定邮箱(gsyxyrsc@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硕博英才网。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供相关材料。
①《甘肃医学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请登录甘肃医学院(http://www.plmc.edu.cn)→通知公告→甘肃医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二批)中下载;
②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证明(在校期间有无不良记录)、学习成绩单、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扫描件一份;
③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扫描件,通过学信网查询到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学历相符的学历(学籍)和学位信息的PDF电子版(有效期设置为最长期限);
④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扫描件);
⑤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扫描成PDF格式,打包压缩后发送到学院指定邮箱。
2.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2020年8月23日上午9:00—下午18:00。
地点:甘肃医学院办公楼组织部(人事处)306A、306室(平凉市崆峒区泾河大道)
材料:报名时上传材料的复印件,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不能按时参加复审的应聘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
1.笔试、面试考核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择优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2.笔试工作
(1)时间:笔试时间定于8月24日上午9:00-11:30,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要求: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为闭卷形式,时间150分钟。
(3)内容:笔试委托第三方命题,主要考核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
(4)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各专业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的,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前通知考生,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3日内在我院组织部(人事处)网站公布。
3.面试工作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暂定于2020年8月25日,具体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以我院官网通知为准,不再另行通知,一经发布,视为告知。
(2)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且不低于最低分数线要求,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划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面试前通知考生。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两部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学科研、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所有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上传教案(模板在人事处网页下载)至指定邮箱(627233762@qq.com),并准备20分钟试讲PPT。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公布。
4.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当招聘岗位名额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面试加试的办法确定。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考核测评成绩或总成绩,对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到低等额确定。
2.应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由甘肃医学院组织在市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由学院组织开展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复检费用自理。
3.根据考核测评总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时采取谈话、调阅档案等办法,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对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到原单位进行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确定拟招聘人员、公示、上报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甘肃医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招聘人员,将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在甘肃医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人员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办理聘用审批,签订聘用合同,落实相关待遇。
四、疫情防控及其他注意事项
(一)疫情期间,根据学院防控要求,为避免人群聚集,家长、陪同人员和校外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区。建议应聘人员提前规划停车、住宿和用餐等事宜。
(二)所有应聘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健康码从甘肃医学院北门(泾河大道18号)进入学校,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检查。体温正常且“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可参加资格审核及考试;体温正常但“健康码”显示为“黄码”的,持七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可参加资格审核及考试;“健康码”显示为“红码”以及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考生,不能参加资格审核及考试。
(三)考试考务工作由学院组织部(人事处)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
(五)招聘全过程受纪检部门监督,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我校纪检部门反映。
人事处咨询电话:周老师09338612355 13830345039
贾老师09338616925 18009336197
人事处邮箱:gsyxyrsc@163.com
教案发送邮箱:627233762@qq.com
公开招聘QQ群:1106172690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0933-8610631
甘肃医学院组织部(人事处)
2020年8月4日
附件【甘肃医学院(第二批)2020公开招聘计划申报表.xlsx】
附件【教案模板(首页A4).doc】
附件【教案模板(续页A4).doc】
原文出处:
http://www.plmc.edu.cn/info/1029/479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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