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2023年教学科研人员招聘公告
广东财经大学创建于1983年5月,坐落于千年商都、海上丝绸之路的东方起源地——广州,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广东乃至华南地区财经政法人才培养基地、现代服务业与社会治理创新发展研究重地,是教育部新商科智慧学习工场项目试点院校,广东省“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特色高校提升计划建设高校,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广东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校,广东省“绿色学校”。
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体,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同发展,大力发展新文科、新商科、交叉学科,拥有18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良好、水平较高、富有活力的师资队伍。
财政税务学院是我校的传统优势学院,其前身为1986年广东财经学院与原广东省税务局共建的财政税务系。现有财政学、税收学、资产评估三个专业。其中,财政学(含税收学)是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名牌专业和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税收学是首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资产评估是广东省首家培养资产评估本科人才的专业,是广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随着2021年我校获得应用经济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学院已拥有学士、硕士和博士相衔接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
一、招聘岗位
单位 | 学科专业等要求(研究方向) | 学历学位 | 联系方式 |
财政税务学院 | 经济学、管理学等,研究领域涉及财政、税收、资产评估或相关方向 | 博士研究生 | 李院长(020)84096979 卢老师(020)84096886 ljh-gdufe@gdufe.edu.cn |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本次招聘含学科(方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博士,包括:
1.高层次人才:符合学校规定的相关高层次人才。
2.教授、副教授:国内高校教授、副教授及海外知名高校长聘教授、副教授;具有正高职称的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具有副高职称的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3.优秀青年博士:优秀青年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以上应聘人员业绩成果需达到学校有关规定,具体可咨询相关学院联系人。
三、聘用形式
聘用形式包括事业编制、柔性聘用、参照事业编制管理、港澳台及外籍教师聘用等。
四、应聘材料
应聘人员需将应聘材料电子版打包以邮件形式发送至联系邮箱,发送电子邮件主题格式:姓名+应聘单位+联系电话+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硕博英才网。包括以下材料:
1.《广东财经大学人才引进审批表》(详见附件)。
2.个人简历(内容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教育工作经历、主要业绩成果及本人通讯地址、邮编、电话、E-mail地址等)。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1.应聘人员应遵守招聘纪律,应聘时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全面、真实、准确,且与在《广东财经大学人才引进审批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个人情况、师德师风不端等不良行为,一律取消聘用,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协议无效。
2.除特别说明外,应聘者原则上需使用本人近五年业绩成果申请应聘。
3.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长期进行招聘。如遇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政策、规定发生调整,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人事处)、卢老师(财政税务学院)
咨询电话:020-84096045、020-84096886
电子邮箱:gcrcb@gdufe.edu.cn、ljh-gdufe@gdufe.edu.cn
地址:中国·广州·海珠区仑头路21号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邮政编码:510320)
原文出处:
http://csgg.gdufe.edu.cn/2023/0523/c1138a175353/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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