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9月公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等岗位人员
一、学校基本情况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广东省教育厅直接管理。前身是创建于1933年的“广东省立第一职业学校”,至今已有80多年的职业教育历史。2006年,学校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7年,被列为省级示范性院校建设单位;2008年,被列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1年,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财政部组织的示范验收;2016年,被列为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学校被列为广东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全国30强)。
学校获立项“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1个,“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2个,并先后获得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服务贡献50强(连续两年)、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育人成效50强、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影响力排行榜30强、全国普通高校竞赛评估(高职)20强、全国高职院校思政工作创新优秀示范案例50强、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50强;2020年GDI高职高专排行全国第3,2020年“金苹果”高职高专排行全国第8名,专业整体实力全国第5。
学校现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全国模范教师2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人,全国技术能手2人;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珠江学者8人,全国高校思想政治课教师影响力(标兵)人物2人,全国轻工行业先进工作者1人,省级教学名师7人,中国轻工职业教育教学名师2人,广东省技术能手8人,广东省“特支计划”教学名师3人;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4人,南粤优秀教师8人,南粤教坛新秀1人。建立了一个含企业一线工作的技术人员、能工巧匠、高级经理人等组成的优质专兼职教师队伍。
学校有机电技术学院、食品与生物技术学院、轻化工技术学院、信息技术学院、汽车技术学院、生态环境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管理学院、财贸学院、应用外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业学院等二级学院,共有13个专业群。建成国家示范性专业4个,中央财政支持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重点专业及示范性专业16个,省级品牌及一流高职院校高水平建设专业19个,校级及以上重点专业33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0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9门、全国高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示范课程1门、国家教指委精品课程22门、省级精品课程22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9门、省级精品开放课程19门;国家级教学资源库1个、备选库1个,省级教学资源库1个。2009年以来,学校共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10项,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9项,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5项。
二、招聘岗位
食品与生物技术学院院长、轻化工技术学院院长、汽车技术学院院长、管理学院院长、机电技术学院院长、公共课教学部主任、信息化中心主任、校企合作中心主任等,职数均为1名。
三、任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身体健康,年龄≤50周岁;具有正高级职称,或是知名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3.具有5年以上相关专业领域的教学或科研、企业管理工作经历。
4.具有应聘岗位相关学科专业背景,有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教学科研成就,社会活动能力强、业界知名度较高。
5.熟悉高职教育规律,具有国际化的办学视野,具备胜任应聘岗位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以及带领相关专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6.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求真务实,治学严谨,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待遇
1.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另可享受各类人才项目资助、科研经费资助、科研奖励、指导学生奖励、培训进修机会等。特别优秀人才的薪酬待遇可面议。
2.符合学校高层次引进的人才可根据实际情况享受办公科研条件、工作助手、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周转房、配偶安置等待遇。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止。
(二)报名方法
采用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含校内)填写《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报名表》(见附件1)和《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和职称证书以及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后发送到以下邮箱:rscgkzp@gdqy.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学历学位-职称-硕博英才网。附件大小请勿超过5M,尽量不要用邮箱的文件中转站发送附件,以免过期)。
(三)注意事项
1.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20-61230818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9月10日
原文出处:
https://rsc.gdqy.edu.cn/info/1025/20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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