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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0年第二批招聘管理人员启事

发布时间:2020-06-15 09:39信息来源: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创办于1957年,前身为广东民族学院,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的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于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粤港澳大湾区、泛珠三角经济区中心城市和“一带一路”枢纽城市广州。学校目前共有东校区、西校区、北校区、白云校区和河源校区等5个校区。

学校学术传统深厚,崇教重学。现以工学、人文和管理为主要学科门类,有控制科学与工程、职业技术教育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民族学和机械工程等5个省级重点学科和3个珠江学者设岗学科(通信与信息系统、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和中国现当代文学);学校有教育学、控制科学与工程、民族学、新闻传播学等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17个学科专业;有教育、电子信息、会计等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其中教育硕士涵括教育管理、现代教育技术、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美术)、学前教育、信息技术、加工制造、财经商贸、旅游服务、文化艺术(音乐)等13个专业领域(方向),在读研究生1096人。设有20个二级学院,67个本科专业,其中,理工科专业32个,文科35个,师范类30个,全日制普通在校生23000余人。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拥有一支学术水平高、爱岗敬业、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1481人(其中专任教师1075人,正副高职称476人,具有博士学位418人),其中双聘院士1人、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2人、中国专利发明奖获得者2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规划评审组专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巾帼发明家优秀奖1人、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能手”1人、全国“2019年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1人、“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2人。

因学校内涵建设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我校管理水平与服务能力,拟向社会招聘管理人员共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不良诚信和品行记录的。

2.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人事代理聘用人员,非事业编制,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学校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报名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0年6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1.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加邮寄纸质版应聘材料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2),并将信息表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gszpw@gpnu.edu.cn,务必按如下格式规范填写邮件主题:姓名+应聘部门+岗位代码+联系电话+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硕博英才网。

2.提交个人应聘纸质材料,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采用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达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视为报名成功,需按照信息表填写的内容提供应聘材料,主要包括: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应聘人员信息表》(一式两份);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从最初学历起提供)、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实践)经历证明(含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获奖证明、外语水平等级证书、成绩单、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缓就业协议书及招聘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

联系人:柯老师、吕老师

联系电话:020-38256619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启事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rsc.gpnu.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4.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应聘人员与学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与学校用人单位负责人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一般不得应聘与其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学校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和考试安排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在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请应聘人员届时登录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试

考试为两个阶段,根据应聘人员类别,管理人员考试为“第一阶段考试(笔试+岗位技能测试)+第二阶段考试(综合面试)”。

(一)第一阶段考试

1.笔试

(1)参加人员类别:管理人员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3)考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写作等),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在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笔试成绩,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高低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公布参加岗位技能测试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要求则按实际符合岗位技能测试条件的人数进行。如果发生笔试成绩相同情况,则成绩相同人员视为并列名次。

2.岗位技能测试

岗位技能测试由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个人综合素质及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工作技能等。

(1)参加人员类别:列入岗位技能测试名单的管理人员

(2)时间和地点: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80分为合格分数线。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在考生测试完毕后公布。如同一岗位考生的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视为并列名次。

3.第一阶段考试成绩

管理人员第一阶段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50%,所有应聘人员第一阶段考试成绩均在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并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高低顺序,每个岗位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列入学校综合面试人员。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2的,按照实际符合学校综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二)第二阶段考试(综合面试)

学校成立综合面试评审小组负责面试评审工作。综合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综合面试的具体安排由学校另行通知列入综合面试人员。综合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80分为合格分数线,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综合面试成绩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公布。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第一阶段成绩*50%+第二阶段考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在综合面试完毕后当场公布。如同一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第一阶段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第一阶段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综合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和确定聘用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人事处通知统一体检,体检合格者,经考察合格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聘人员原则上须在公示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齐备入职材料,未按规定提交齐备入职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在《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应聘人员信息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二)关于递补的说明

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未通过、公示结果影响、个人放弃聘用或其他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如决定递补,则在同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8256619(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

监督投诉电话:020-3825661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0年第二批招聘管理人员岗位表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应聘人员信息表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2020年6月11日

原文出处:

http://rsc.gpnu.edu.cn/info/1044/29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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