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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恺农业工程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11 11:33信息来源: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是一所有93年办学历史、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广东省属本科高等院校。学校坐落在美丽宜居的“花城”广州市,有海珠、白云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2000余亩。学校现有58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10个),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1个博士工作站,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专业硕士类别。学校现有1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5个广州市重点实验室,有广东省重点学科、强特色学科和“珠江学者”设岗学科14个,各类省级科研平台和创新中心30个,省级精品课程13门。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1000多人,研究生近1000人。

根据工作需要,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线专职辅导员30名(含1名心理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团支书;学校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研究生会、易班中心、新闻中心(及同等级别校级学生组织)的负责人及其所设部门的负责人,院(系)团委、学生会、易班中心的负责人及其设置的部门负责人;辅导员助理、班主任助理、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

2.具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经验。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八)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应聘):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应聘)的情形。

二、薪酬待遇

聘专业技术十一级以上岗位,实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试用期。参照同级别学校在编人员薪酬待遇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6月1日止。

(二)报名方式:请登录我校人才招聘信息平台报名。报名平台网址:http://47.98.174.22:8015/(操作说明见附件2)。

(三)报名材料

1.《仲恺农业工程学院辅导员岗位应聘报名表》(在人才招聘信息平台上填写完简历并保存提交)。

2.个人简历、身份证、所有学历和学位证书。

3.境内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境外毕业研究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5.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材料(所在党支部开具的证明或入党志愿书为有效材料)。

6.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户口所在地或所在单位计生管理部门6个月内开具的计生证明或有效期内的计划生育服务证为有效材料)。

7.其他个人认为必要的获奖材料(须与《仲恺农业工程学院辅导员岗位应聘报名表》填写的一致)。

8.近期一寸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格式大小:20KB以下)。

9.担任过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曾任班长、团支书的须由院系或研究生院出具证明;

2)曾任学校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研究生会、易班中心、新闻中心(及同等级别校级学生组织)的负责人及其所设部门的负责人,院(系)团委、学生会、易班中心的负责人及其设置的部门负责人的须由学校团委或学生工作部(处)或研究生院出具证明;

3)曾任辅导员助理、班主任助理、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的须由学生工作部(处)、院系或研究生院党组织出具证明。

10.具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经验者须由原工作单位提供相关工作证明。

请在人才招聘信息平台上将报名材料2-10上传至简历附件。

(四)资格审查

人事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报名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人员名单在我校官网“人才招聘”栏及人才招聘信息平台公布。

(五)注意事项

1.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2.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年毕业的应届生(含2020年尚处于择业期并能以应届生的身份报到的毕业生),并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历及学位。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3.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应聘者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准考证考试可登录人才招聘平台打印,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笔试,第二阶段为面试。

(一)第一阶段笔试。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辅导员职业能力及相应业务水平,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在合格人选中,按照各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并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阶段面试的人选(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考试人选须在指定时间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如因资格复审不通过导致名额空缺,则分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

应聘者可通过我校官网“人才招聘”栏及招聘信息平台查看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资格复审、面试的时间地点。

(二)第二阶段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合格,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指定时间参加体检。体检办法及标准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

六、考察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报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校人事处网页及人才招聘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即确定为我校聘用人员,我校将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备齐聘用所需材料后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合同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相应条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无误,且需与平台报名材料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所签公开招聘录取人员协议书无效。

(二)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个人放弃聘用而导致招聘岗位空缺,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递补时间截止至2021年1月1日。

(三)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进入人才招聘信息平台或电话查询。

(四)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由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进行监督。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9013941,89002020(人事处),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看到的信息。

招聘工作监督投诉电话:020-89003286(纪检办)。

附件:

1.仲恺农业工程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招聘岗位表

2.人才招聘平台填报说明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2020年5月8日

附件1:仲恺农业工程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招聘岗位表

招聘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FDY01-01 7 哲学A0101、法学A0301、政治学A0302、社会学A0303、民族学A0304、马克思主义理论A0305、公安学A0306
FDY02-01 2
FDY01-02 7 教育学A0401、中国语言文学A0501、外国语言文学A0502、新闻传播学A0503、历史学A0601
FDY02-02 2
FDY02-03 3 体育学A0403、艺术学A0504
FDY01-04 5 经济学A02、理学A07、工学A08、农学A09、军事学A11、管理学A12
FDY02-04 3
FDY01-05 1 心理学A0402

备注:

1.根据教发[2002]6号、教社政[2004]6号、教社政厅[2005]4号等文件要求,因辅导员工作期间入住学生宿舍的需要,此次招聘中岗位代码为FDY01岗位适宜男性报考,FDY02岗位适宜女性报考。

2.招聘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处)盖章)等相关材料。

附件【附件2:人才招聘信息平台填报说明.docx

原文出处:

https://rsc.zhku.edu.cn/info/1004/205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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