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9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须符合岗位条件要求。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六)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七)其他说明:
1、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至2019年8月6日止;如35周岁以下为1983年8月6日后出生(其它年龄以此类推)。
2、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6日、7日、8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
报名方式:原则上由本人现场报名,如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委托书,委托书须本人手写签名同时按手印,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博爱七路25号中山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 M505室;
交通路线:公交路线为030路、003路、036路、071路、098路、K16路,到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站;
联系电话:0760-88368410,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2)投诉电话: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 ,0760-89986916,丁老师。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规定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凡属于“三支一扶”毕业生等政策条件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或超出报名期限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5)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①填写清楚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一份);②居民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③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附同底电子版);④应聘者必须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并能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7)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核。凡在审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者,即取消面试资格;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核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核
(一)考核采取面试方式。
(1)面试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8:45-12:00;
面试地点安排见准考证(现场报名审核通过的,将当场发放准考证)或等待邮件、电话通知。
(2)面试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统一设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及体检对象。
(3)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由工作人员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4)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公布: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我校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复试。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再组织面试进行筛选。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2)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2)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依次递补:
1、不能在聘用单位规定时间内到岗者;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3、放弃聘用资格者;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5、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山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7月23日
原文出处:
http://www.gdzs.lss.gov.cn/xxgk/rsxx/sydwgkzp/content/15077/456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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