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法学院2025年师资招聘启事
厦门大学法学院2025年师资招聘启事
学院简介
厦门大学是我国较早开办高等法学教育的院校之一,1926年6月正式设立法科。厦门大学法学院始终秉持“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校训,坚持“民主建院,学术立院”的方针,发扬“严谨治学,求是创新”的学风,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交流、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方面取得长足发展,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和优势,成为中国法学教育的重镇、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为国家法治人才培养、法学昌盛、法治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学科评估中,厦门大学法学学科位列全国A类学科。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位列A类,入选教育部“双万计划”首批认定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之一,2024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位列第10。
学院现拥有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1个法律专业硕士(JM)学位点。学科门类齐全,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含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财税法学、海洋法学等10个教研室,基础学科、特色学科、新兴学科相得益彰。国际法学为国家重点学科,国际经济法学科的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所有学科入选福建省特色重点学科和福建省省级重点学科。
厦门大学法学院诚挚邀请海内外英才加入我院,共同谱写厦大法学新篇章。
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岗位
讲席教授
应为本学科一流学者,取得标志性创新研究成果,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国际公认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
南强特聘教授
(1)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本学科领军人才,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标志性成果。
南强重点岗位教授
(1)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近五年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具有重要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南强青年拔尖人才A类人才
(1)具有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一般应是近五年获批的高层次青年人才以及具备相当水平的青年人才。
南强青年拔尖人才B类人才
(1)具有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8周岁。
(2)符合学科发展需要,具有突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为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
(3)原则上在博士毕业后应具有两年及以上国内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博士后研究经历或科研工作经历。其中在本校取得博士学位的,在博士毕业后应具有两年及以上本校以外国内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的博士后研究经历或科研工作经历。
(4)符合年龄要求且当年度进入高层次青年人才会议评审环节的人选,可经绿色通道程序申报B类人才。
(二)常规师资岗位
各学科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能全职在校工作。
(2)具有博士学位。
(3)应聘教授职务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应聘副教授职务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应聘助理教授职务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中应届毕业生不超过32周岁(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符合厦门大学法学专业各级职务的其他任职条件。任职条件规定中涉及成果时间范围的(应聘教授职务为近5年内,应聘其他职务为近3年内),起算时间分别为2020年1月1日和2022年1月1日。
(三)博士后岗位
诚邀各学科博士后加入
(1)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博士学位,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
(3)详细标准请查看《厦门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招收与管理细则(2018年修订)》https://law.xmu.edu.cn/info/1166/20657.htm
岗位待遇
高层次人才岗位
(1)南强青年拔尖人才B类人才为准聘岗位。
(2)若入选厦门大学“世纪群贤法学教育基金”项目,有专项经费支持。
常规师资
(1)新引进教授一般聘为长聘岗位,新引进副教授、助理教授聘为准聘岗位。
(2)学校综合考虑助理教授申请人员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潜力,对符合条件者纳入新引进助理教授支持计划A类、B类进行支持。
(3)准聘副教授的合同期为五年;准聘助理教授的每个合同期为三年,总合同期不超过六年。
(4)准聘副教授、助理教授待准聘合同期内通过考核评估并取得长聘岗位后方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应聘方式
(一)高层次人才岗位
发送应聘材料至招聘邮箱
应聘者提交如下材料发送至招聘邮箱hieukuon@xmu.edu.cn,后续根据学院意见提交正式应聘材料。
(1)详细的个人简历;
(2)五百字左右的个人简介,着重介绍取得的主要教学和学术成就;
(3)三篇及以上代表作全文,以“姓名+岗位+**学科”命名。
(二)常规师资岗位
厦门大学人才招聘网申请
(1)注册并登录厦门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s://jobs.xmu.edu.cn)
(2)岗位类别请选择“专任教师”。
(3)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应聘信息,提交可证明符合聘任条件的相关材料作为附件(含学历学位证书,论著、科研项目等教学科研成果证明,获奖证明等)。
(4)我院将不定时组织面试。
应聘者也可以先将应聘材料发送至招聘邮箱hieukuon@xmu.edu.cn,后根据学院意见提交正式应聘材料。
(三)博士后
中国博士后网站申请
(1)前往“厦门大学博士后”官网,查看《厦门大学博士后招收计划》
(2)联系合作导师,取得初步招收意向
(3)登录“中国博士后”官网,注册并在线提交进站申请
(4)向流动站提交纸质进站材料
详情查看《厦门大学博士后人员进站办事指南》https://law.xmu.edu.cn/info/1166/28211.htm
联系我们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法学院
师资联系人:苏老师
电话:0592-2185419
邮箱:hieukuon@xmu.edu.cn
博士后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592-2181280
邮箱:zl0621@xmu.edu.cn
原文出处:
https://mp.weixin.qq.com/s/_DY5OZ4iscWm51MrSHil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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