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是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和北京市教委双重领导的高等职业院校,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教学和管理等工作的需要,现面向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其中教师岗位1名,学生辅导员岗位3名,财务主管岗位1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二)身心健康,身体条件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
(三)社会报考人员须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应届毕业生须为北京生源,能够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基本条件
详见附件1:《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
三、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4月24日
(二)网上报名:报名者请填写《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将电子简历和邮件名修改为“报考岗位+姓名+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发送到招聘邮箱:BCPL@fesco.com.cn,可以附相关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等证书、获奖证明等材料电子版。
(三)现场确认:报名者于4月25日—4月26日10:00—17:00到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朝阳区广渠路18号院世东国际B座6层)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审核。
应聘者需携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户口簿、身份证等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同时提交《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纸质一份。
四、试讲或笔试
(一)报考学院教师岗位的采取试讲+面试的方式;报考学院其他岗位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
(二)教师岗位试讲
报名结束后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试讲。试讲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讲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试讲具体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岗位笔试
笔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请登录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5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五、面试
(一)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与岗位匹配度和形象仪表等方面,满分为100分。面试将全程录像。
(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教师岗位人员试讲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
2.其他岗位的人员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
面试及综合成绩在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7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2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测试人选。
(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综合考核测试
由学院领导、用人部门、职能部门对应聘人选进行综合考核测试,按照1:1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的拟录用人选。
七、考核、体检和公示
(一)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二)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招聘结果按照要求进行备案。
八、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者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社会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及时办理完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三)应聘者提交的资料需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2023年4月12日
原文出处:
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304/t20230412_30258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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