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技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安徽科技学院创办于1950年,1965年开始举办本科教育,现为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建设高校、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项目建设高校。学校现有凤阳和蚌埠龙湖两个校区。学校现有14个二级学院,50个本科招生专业,涵盖农、工、理、管、经、文、法、医等学科门类,形成了以优势农科和新兴工科为重点,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学科专业体系。现有教职工1200余人,其中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教师394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863人。70年栉风沐雨、披荆斩棘,一代代安科人薪火相传、砥砺奋进,学校事业长足发展。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17226人,已累计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了10万余名优秀毕业生。根据学科专业建设需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安徽科技学院2021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汇总表》。
三、相关待遇
人才类别 | 住房或住房补贴 | 安家费及工作生活补贴 | 科研启动费 | 特殊津贴 | 备 注 |
学科带头人 | 学校给住房补贴60-80万元。合同期内如果需要,学校视房源情况提供130m2及以上校内套房供租住,租金按照学校政策执行。 | 70-80万元 |
自然学科:100-150万元 人文学科:50-80万元 |
2000元/月 | 1.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须与学校签订合同,实行合同管理,期限为8年。 2.进校时发放安家费及工作生活补贴的30%,每两年一次的分期考核合格后发放15%,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余下的25%。 3.科研奖励:国家基金面上项目奖励16万,国家级成果奖奖励50-100万,省部级成果奖奖励4-20万,论文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评奖后最高奖励30万。 4.新进博士配偶视其学历情况,由学校采取人事代理或校内聘用等方式安排工作。 |
中都学者 | 按《安徽科技学院中都学者选聘管理暂行办法》中第十一条执行。 | ||||
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 | 学校给住房补贴50-60万元。合同期内如果需要,学校视房源情况提供130m2及以上校内套房供租住,租金按照学校政策执行。 | 40-50万元 |
自然学科:30-50万元 人文学科:20-30万元 |
1500元/月 | |
取得博士学位人员 | 20-50万元 | 15-30万元 |
自然学科:10-30万元 人文学科:5-15万元 |
1000元/月 | |
学校根据实际需求,以团队形式来校工作的博士(3人以上且均为博士),可增加50%的安家费及工作生活补贴,科研启动费可根据需要另行商谈。紧缺专业安家费及工作生活补贴可在相应区间值基础上适当增加,最高增加20万元。在海外留学且取得博士学位人员,根据实际需求和专业紧缺程度以及海外背景,在享受原有待遇基础上,上浮不超过50%的安家费及工作生活补贴和科研启动费。国家级高端人才、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可结合工作时间和任务,实行“一人一策”,待遇面议。 |
四、招聘条件
(一)年龄要求
学科带头人(安徽省三类人才以上领军人才)或中都学者特聘教授5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或中都青年学者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40周岁以下”为“1981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特殊需求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学历要求
学科带头人和中都学者原则上须具有博士学位;硕士阶段与博士阶段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三)科研要求
1、学科带头人近5年科研业绩达到安徽省规定的三类人才以上(含三类人才,下同)标准。对我校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科研业绩可适当放宽。如果不能全职来校工作,也可以柔性引进模式来校工作。
2、中都学者按《安徽科技学院中都学者选聘管理暂行办法》中第八条执行。
3、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近5年取得显著的研究成果,主持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以上,且自然科学学科在SCI收录刊物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或论文累计影响因子达到15.0以上(其中机械、电气、计算机等学科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以EI收录期刊论文或其他相当业绩等代替部分SCI论文);人文社会学科在CSSCI源刊物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
4、博士研究生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作为第一作者,自然科学学科(含动物科学学院、农学院、生命与健康科学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食品工程学院的所有学科)在SCI收录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其他自然科学学科在SCI收录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且在EI 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其他相当业绩;人文社会学科在CSSCI源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从事公共课程教学的可适当降低。
达不到以上引进条件的,可根据具体需求适当调整引进待遇。
(四)教学要求
具备高校教师应有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经学校考核达到良好以上等次。
五、报名方式
对照附件《安徽科技学院2021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汇总表》中发布的岗位,向所在教学院(部)发布的简历投递邮箱投递应聘简历。各教学院(部)将定期组织开展考察工作,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资格初审
(一)各教学院(部)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相关应聘材料,在分管师资工作负责人初步审核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进人计划和专业需求,确定拟考察人员名单,报人事处。
(二)人事处对照进人计划和学校有关规定,对各教学院(部)报送的拟考察人员相关资历和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符合条件者安排预约考察。
七、考试考核
根据我校教学岗位实际,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工作实绩和学术水平等,考察方式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测试(笔试)、教学技能测试(试讲)、科研能力测试、实践技能测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等,测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
1、专业知识测试(笔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文字组织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重点测试对本学科(专业)最新理论成果的理解、掌握及运用能力。
2、教学技能测试(试讲)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普通话、板书、教态、语言组织、课堂驾驭能力、课堂教学组织能力、授课艺术、知识面和理论功底等。
3、科研能力测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科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科研能力和水平测试方式为应聘人员口头介绍,专家查阅个人应聘材料、提问等方式。
4、实践技能测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实践操作、实践(实验)技能、实训动手等能力。实践技能操作原则上在相关实验、实训场所实施,由考官现场观察、考核。
八、成绩合成
各教学院(部)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知识测试(笔试)、教师能力测试(试讲)、科研能力测试、实践技能测试后,并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得分情况进行签名确认。应聘人员最后得分以专业知识笔试、教师能力测试、科研能力测试、实践技能测试成绩按按1:4:4:1比例加权后确定,如部分学科、专业不需要进行实践技能测试,则专业知识笔试、教师能力测试、科研能力测试按2:4:4的比例加权统计得分。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专业知识测试(笔试)、教师能力测试(试讲)、科研能力测试、实践技能测试环节完成后,由教学院(部)根据测试结果集体研究,提出是否进一步考察的意见,认真填写《应聘人员考察意见处理签》,明确是否录用的意见,并按总评得分排序后,报人事处,总评成绩达到良好(70分以上)及以上等次的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合格后提交学校研究。
考察工作由人事处负责牵头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十、公示结果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名单,报请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提交学校研究。拟签约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和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公示名单中递补,直至公示人员名单用完为止。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施聘用管理,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考察办法、程序等严格按当年度进人暂行办法执行,各教学院(部)和相关职能部门须严格执行学校规定,不得违反学校规定的进人条件,不得降低材料审核标准、不得改变既定的需求专业,不得突破学校进人计划。未按学校规定实施考察的,相关考察结果无效,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因工作需要对进人条件、需求专业、需求计划进行调整的,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
(三)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涉及子女、亲友及其他需要回避的,考官及面试组相关成员必须回避。
(四)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新进人员考察录用工作,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550-6732800。
(五)本公告最终由安徽科技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人事处联系人:才老师;电话:0550-6732257;地址:安徽省凤阳县东华路9号;邮编:233100;电子邮箱:rsc@ahstu.edu.cn(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单位主页网址:http://www.ahstu.edu.cn。
各院部联系人:
所在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简历投递邮箱 |
动物科学学院 | 刘院长 贺院长 | 0550-6732088 0550-6732066 | dwkxxy@ahstu.edu.cn |
农学院 | 崔院长 舒院长 | 0550-6733037 0550-6732166 | nxy@ahstu.edu.cn |
生命与健康科学学院 | 陈院长 | 0550-6732226 0550-6732024 | sky@ahstu.edu.cn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宋院长 李老师 | 0552-3197359 0552-3197361 | hcxy@ahstu.edu.cn |
机械工程学院 | 陈院长 乔院长 | 0550-6734666 0550-6734840 | jxgc@ahstu.edu.cn |
食品工程学院 | 杜院长 汪老师 | 0550-6733103 | spxy@ahstu.edu.cn |
信息与网络工程学院 | 余院长 何院长 | 0552-3197079 | xxwlgc@ahstu.edu.cn |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 夏院长 刘老师 | 0552-3197588 0552-3197591 | dqdz@ahstu.edu.cn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李院长 | 0550-6732656 | zyhj@ahstu.edu.cn |
建筑学院 | 张院长 刘老师 | 0552-3197201 0552-3197203 | jzxy@ahstu.edu.cn |
财经学院 | 郝院长 张老师 | 0552-3197048 0552-3197050 | cjxy@ahstu.edu.cn |
管理学院 | 赵院长 秦老师 | 0552-3197062 0552-3197064 | glxy@ahstu.edu.cn |
外国语学院 | 陈院长 郑老师 | 0550-6719002 0550-6732025 | wyxy@ahstu.edu.cn |
人文学院 | 李院长 高老师 | 0550-6719126 0550-6719100 | rwxy@ahstu.edu.cn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张院长 王老师 | 0550-6732612 0550-6733111 | my@ahstu.edu.cn |
体育教学部 | 孙主任 樊老师 | 0550-6733855 0550-6733880 | tyb@ahstu.edu.cn |
特此公告。
安徽科技学院
2021年5月6日
原文出处:
http://hrss.ah.gov.cn/zxzx/ztzl/ahsszsydwgkzpzl/ssgxgkzp/84692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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