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2020年度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安徽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的多科性财经大学,是我国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第三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是安徽省重点建设的大学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共建高校。学校坐落于素有“珍珠城”美誉的淮河流域中心城市蚌埠,现有12个学院,1个教学部,3个省级研究机构,35个校级研究机构;拥有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4个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8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一流学科,1个省级高峰学科,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4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国家级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2019年,10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校现有在校普通本科生21016人,硕士研究生2385人,在职教职工1477人,其中专任教师1113人。自2010年起,学校进入一本招生,录取分数线在省属高校中一直名列前茅。学校牢固树立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知识探究、能力提升、素质培养、人格养成“四位一体”育人体系建设,致力于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地方及行业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为顺应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学校积极推进安财“新经管”建设工程,把安徽财经大学建设成为经济、管理类学科优势突出,在同类院校中特色鲜明,省内一流,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
为满足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69号)精神要求,学校2020年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博士62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核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
三、相关待遇
(一)提供20-70万元购房补贴;
(二)提供一次性安家费3-5万元;
(三)博士享受校聘副教授待遇3年,优秀博士后享受校聘教授待遇3年;
(四)优秀博士可采取龙湖学者方式聘任,实行年薪制;
(五)科研启动费10-20万元,科研成果享受校内科研奖励和配套再资助政策;
(六)根据学校有关文件,依据个人条件解决配偶工作问题,为博士子女入学提供支持;
(七)特别优秀的博士待遇面议。
学校设有优秀青年博士——龙湖学者——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国家级高层次人才等多个职业发展平台,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宽广的职业发展路径。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身心健康,且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紧缺专业优秀博士年龄可适当放宽,部分学科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可放宽至50周岁,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发送电子邮件至用人单位邮箱,并同时抄送至人事处招聘专用邮箱:acrsc@163.com,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硕博英才网”,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2020年度安徽财经大学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汇总表》。
现场试讲需提供的材料:
(1)个人简历(包括自本科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
(2)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人员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同时出具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暂未取得,报名时可以持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替代);
(3)近五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经历、获奖及被SCI、EI、SSCI等收录和引用证明文件或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2.资格审查。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并预约参加考核人员。
(二)考核
本招聘计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招满为止。公告发布至少十二个工作日后,各用人单位可根据报名情况,成立由不少于7人的同行专家组成的考官组不定期组织考核。考核采取学术评价、试讲的方式进行。学术评价由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全部科研成果进行学术评价,重点从研究方向、研究成果、成果创新性、专业基础和背景、科研水平和能力等方面进行学术评价打分;试讲主要是对应聘人员进行教学水平、教学能力考核和考察,应聘人员自选题目或者按照规定题目进行试讲,试讲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考核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其中学术评价占比40%、试讲占比6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合格线为60分。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人事处负责牵头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四)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学校研究审定后在学校官网公示7天。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且不得低于设定的合格线。
(五)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施聘用管理,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或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就业报到证、或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
(三)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涉及子女、亲友及其他需要回避的,考官及面试组相关成员必须回避。
(四)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新进人员考察录用工作,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552-3171171。
(五)本招聘公告由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汪小燕 王小龙
办公电话:0552-3171169(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E-mail:acrsc@163.com
招聘网站:http://rsc.aufe.edu.cn/
通讯地址:蚌埠市曹山路962号,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邮编:233030
附件:2020年度安徽财经大学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汇总表.xls
安徽财经大学
2020年5月18日
原文出处:
http://hrss.ah.gov.cn/zxzx/ztzl/ahsszsydwgkzpzl/84475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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