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理工大学2020年度辅导员招聘公告
为做好2020年度安徽理工大学辅导员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6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中共(预备)党员;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三)热爱高校辅导员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团队精神,吃苦耐劳,愿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
(四)硕士研究生毕业;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和应用能力,熟练应用常用办公软件;取得国(境)外硕士学位的,在国(境)外的硕士学制时间不少于2年。
(五)在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品学兼优,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六)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人数和专业
招聘人数15人,事业编制。
(一)工学、理学、医学、管理学类
招聘数量:12人。
专业要求:数学、力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矿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二)其他专业
招聘数量:3人。
四、招聘组织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本次招聘的各项工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在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做好本次招聘的各项具体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20年4月30日—2020年5月14日17:00(时间以邮件发送到我校的接收时间为准,邮箱设有自动回复,如未收到,可电话咨询0554-6668147,联系人:王老师),逾期不予受理。
需要提交的材料:
1.《安徽理工大学辅导员岗位招考报名表》(见附件);
2.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300×420像素,300DPI,以本人姓名命名);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
4.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5.往届生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6.党员证明、担任学生干部证明和获奖证书等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材料不全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请打包发送,文件命名为姓名+毕业学校+专业+手机号码+硕博英才网,邮箱:fdyzp@aust.edu.cn。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并将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以公告或电话或短信或邮件方式告知应聘者本人。
(三)考试方式。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笔试、试讲及面试等考核工作由人事处、学生处统一组织,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占比40%、试讲占比30%,面试占比3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文写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安徽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等。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学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为保证进人质量,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须提交个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2020届硕士研究生应提供经就读学校签署意见的毕业就业推荐表。
试讲。学校组建试讲考核评价组,应聘者现场抽题,并据此开展公开教学。考核评价组依据应聘人员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逻辑思维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要素进行综合考核。
面试。学校组建面试考核专家组,采取现场抽题,应聘者作答、专家提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其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职业态度以及专业知识等。
(四)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按综合成绩排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职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不合格或放弃者,不予聘用。
(五)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政审)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具体由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六)确定拟聘人选和递补人选。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和递补人选,并在安徽理工大学校园网上进行为期不少于7天的公示。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七)签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获批后正式签约聘用并报到工作,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相关规定实施聘用管理,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说明
(一)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通过提供虚假报名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时,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三)拟聘人员报到时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报到证、学历及学位证书等(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须《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招聘工作在安徽理工大学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4-6632915(纪委办)。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安徽理工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六)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电话:0554-6668147, 6633997,联系人:王老师,曹老师,地址:安徽淮南泰丰大街168号,邮编232001,电子邮箱:fdyzp@aust.edu.cn,单位主页网址:www.aust.edu.cn。
安徽理工大学
2020年4月30日
原文出处:
http://hrss.ah.gov.cn/zxzx/ztzl/ahsszsydwgkzpzl/84464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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