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2019年度第二次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
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信息(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遵纪守法,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二)具有硕士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须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学历证书);其中,专任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03)要求应届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且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本科毕业;
(三)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后出生);
(四)无违规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身心健康;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与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9月15日(周日)17:00前登陆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aufe.edu.cn/)左下角人才招聘系统平台注册报名(建议使用IE浏览器,其中个人简历信息输入中“学历学位”这一项信息请考生务必从本科阶段起填后点击“保存添加”按钮再进行硕士学历学位信息填写);与此同时,请将个人简历及个人信息简表(见附件)投递至安徽财经大学招聘专用邮箱:acrsc@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岗位代码(招聘岗位信息中岗位代码)+硕博英才网)。
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发送邮件,不按要求填写信息、发送邮件者不予初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及报考确认
对于投递简历的应聘人员,学校将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初审名单将于9月18日(周三)17:00之前在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考生请在名单公布之日起至9月19日(周四)上午11:00前以邮件形式进行参加笔试确认,邮箱地址:acrsc@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岗位代码+参加招聘笔试)。
(三)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9月20日(周五)上午8:00-17:00
地点:安徽财经大学龙湖东校区西大门旁1号行政楼C204室
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须携带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暂未取得,报名时可以持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替代);
4.报考002、003、005岗位的需提供党组织出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或中国共产党党员证;
5.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6.1寸免冠近照一张(用于办理准考证)。
以上1-5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同时携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应聘人员凡提交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时间为9月21日(周六)上午9:00—11:00。
笔试人员可于9月22日(周日)上午9:00后登陆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面试通知。
(五)面试
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人数与岗位职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初步定于9月22日(周日)下午14:00开始,学校组织专家组对面试人选进行考核(面试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面试结束后1日内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加权后进行排序(001、002、004、005、006、007岗位加权比例为笔试占30%、面试占70%,003岗位加权比例为笔试占40%、面试占60%),并于人事处网站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情况等。体检与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最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七)办理录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学校研究审定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人事代理方式录用,相关待遇按照学校人事代理政策执行。
拟聘人员需在学校人事处规定期限内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或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就业报到证或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材料,且在通知入职后一个月内将档案转至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逾期未提供以上材料、未转档案者,取消其录用资格,按最终成绩排序进行递补。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工作的监督
学校监察处将全程监督招聘工作,招聘过程将严格执行人事招聘的保密、回避等工作制度,实行招聘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投诉举报电话畅通,认真受理和查实投诉或举报信息,对违纪人员和行为,要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切实保障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咨询电话:0552-3171169(人事处)
监督电话:0552-3171171(监察处)
招聘系统技术指导:
13635522413(靳老师)15855777521(王老师)
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
2019年8月16日
原文出处:
http://rsc.aufe.edu.cn/2019/0817/c2734a135563/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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